作者: 來源: 新華網 發表時間: 2023-09-19 09:18
??證監會重慶監管局網站9月18日發布了關于對韋思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。
??警示函顯示,經查,韋思羽擔任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西南證券或公司)董事期間,韋思羽的母親于2023年5月9日買入公司股票1000股,成交金額4070元,于2023年5月10日賣出公司股票1000股,成交金額4000元。
??上述期間內買賣西南證券股票的行為構成短線交易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(以下簡稱《證券法》)第四十四條的規定。根據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,重慶證監局決定對韋思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,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。警示函決定書指出,韋思羽應當汲取教訓,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,嚴格遵守法律法規,杜絕再次發生違法行為。